两方协议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

2024-09-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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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方协议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违约金本身就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的,不是法律强行适用的。发生违约情况后,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那么就应当按照违约金处理;未约定违约金的,就应当按照法定的违约责任承担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违约金和定金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双方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给付了定金的,在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处理,选择违约金后,就不可以选择定金罚则;选择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再要求适用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违约金的数额可以进行调整吗

正常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是不可以调整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应当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当违约金的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那么就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进行调整,低于损失的,可以要求予以增加,过分高于损失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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