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4-05-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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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效。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房地产分离出卖双方行为人恶意串通;产权主体有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单位违反规定购房价格欺诈,显失公平非法转让。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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