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无效合同

2024-05-2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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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属于无效合同

1、当事人不具有签约能力的;违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效合同是否适用于表见代理

无效合同不适用表见代理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从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来看。法律创设表见代理制度的意义在于鼓励交易,保护合法行为,维护交易安全。显而易见,若把表见代理适用于非法交易的无效合同,则与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格格不入,是对合同法立法精神的错误理解和运用。

2、从无效合同的法律属性来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无效合同由于其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不能产生当事人逾期的法律效果。因此,代理人的行为以及代理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对被代理人不具有任何效力。据此,表见代理所要求的“代理行为有效”这一前提条件根本不能成立。

3、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来看。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不是无效合同本身约定内容的效力,而是法律对无效合同评价所产生的强制性后果,即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与表见代理制度要求被代理人去直接承担代理人所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的后果可谓相去甚远。

无效的合同是从成立的时候就无效,可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若合同当中出现了上述四种情况的话,就会导致合同无效自然而然不能产生法律规定的效力。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出现上述情况,这样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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