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无效合同怎样处理

2024-07-3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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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无效合同怎样处理

1、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无效处理方法是什么

1、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

(1)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

(2)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

2、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

2、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综上可知,在了解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之后,我们了解到的合同无效处理方法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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