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消灭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2024-08-2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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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消灭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1、合同消灭的法定原因有:履行、抵销、提存、免除、解除等。合同消灭是指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事由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消灭后,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保管合同解除法律后果

1、保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合同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原合同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解除也应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达到解除合同效果,必须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合同的解除大多数是当事人基于双方协议而解除。

2、保管合同变更或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一般地说,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负有责任;所以他对因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另一方因此而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违约方仍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尽管变更或解除权属于对方。

保管合同的签署证明该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效力,出现任何违反合同内容的都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管合同双方协议解除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才能正式解除,有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的,双方有约定保管费的,应在期限内支付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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