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是法定要件吗

2024-03-07 22:43
admin

一、合同编号是法定要件吗

1、合同编号不是法定要件,只是各个合同当事人因为本公司的档案管理需要进行的编号,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个内部行政行为。所谓的合同编号,是为了方便合同管理,而给合同设定的。合同的编号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与查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是什么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

2、因拒绝履行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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