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租地合同到期应该如何办

2024-03-1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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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国租地合同到期应该如何办

1、在我国租地合同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重新签订租地合同;双方均表示解除租赁关系的租地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土地,返还的土地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跟政府租地合同到期了附属物怎么办

1、在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人在承租物的基础上添附新物的,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添附新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对合法添附的物权归属作了简单规定:“非财产所有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权人,造成财产所有权人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若当事人对物的权利归属协商一致,应按其协商一致的意见确定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但若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则应依据添附物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所有权归属。实践中通常有这样三种解决途径:一是恢复原状,各归其主;二是维持现状,使原物的各所有人形成共有关系;三是维持现状,使因添附而形成之物归某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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