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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质押简介

    合同债权质押简介, 合同债权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合同债权质押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和三个债权: 三方当事人是指质权人(债权人)、出质人(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和第三债务人(出质债权之债务人)。

  •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概述

    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因此,在不损及质权人利益时,对出质人约束应趋于缓和。,由于出质债权之特殊性,这类措施以出质人向第三债务人及时催告为宜。

  • 合同债权质押的公示

    目的是将债权质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以知晓,以防止第三人遭受不利后果。,在合同债权,表彰其权利的证书一般为合同文书、借据、欠条或订单等书面凭证。,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

    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因此,在不损及质权人利益时,对出质人约束应趋于缓和。,由于出质债权之特殊性,这类措施以出质人向第三债务人及时催告为宜。

  • 谈谈合同债权质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合同债权质押担保制度刍议

    在国外民商事法律中,具备可转让性的合同债权均可以作为权利质押之标的,是保障主债权实现的一种有效手段。,[1]在实践中,以债权转让方式进行融资的方式较为普遍,比如银行保理业务,其实就是银行受让合同债权的行为。,但对于债权质押,由于缺乏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而多为债权人怠于接受。

  • 合同债权质押担保制度刍议(下)

    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因此,在不损及质权人利益时,对出质人约束应趋于缓和。,由于出质债权之特殊性,这类措施以出质人向第三债务人及时催告为宜。

  • 民法典中借贷法律关系相关法条汇总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最高额质押合同如何理解,怎么写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借款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六、对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或权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 质押合同主债权金额有限制吗

    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债权出质需要通知次债务人吗

    因此普通债权设质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不必以通知第三债务人为生效要件,这可以充分尊重债权人的自由处分权,有利于债权的流通。,质权人与出质人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后,基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第三债务人,以便其做好履行准备,否则第三债务人有权只向出质人履行义务,而无义务向质权人履行,这往往会影响到质权的实现,加大普通债权质押的风险,而通知第三债务人则可避免因第三债务人对债权质押毫不知情所遭受的损害。,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债权质押生效要件有哪些

    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鉴于此,不具转让性的债权也不能用于质押。,这主要表现在基于“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 到期债权可否出质

    《民法典》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由此可见,证券债权质押以向质权人移交权利凭证的占有作为公示方式。,普通债权一般不具备特定的权利凭证,无法以权利凭证的交付作为公示方式,但《民法典》亦未规定普通债权质押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不能以双方未交付权利凭证或登记作为普通债权质押不生效的理由,但质权人为保证自已质权的安全,应当在质押合同中约定设质人交付债权证明文件的义务,质权人可通过对债权证明文件的审查来控制风险。

  • 无处分权的债权合同效力如何

    出卖人如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不能担保标的物权利瑕疵的,则为违约行为,它以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若无处分权人处分标的物而处分权人拒绝追认,买卖合同无效,如何追究无处分权的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合同从处分关系中分离,我国大多学者也认可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即债权效力的发生与物权变动分别把握,这对于完善合同效力的内在体系和内在逻辑十分重要。,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 质押合同主债权无效次债权怎么处理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最高额质押债权如何确定

    最高额质押债权如何确定, 目前法律只规定了最高额抵押债权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债权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允许抵押:⒈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⒉建筑用地使用权;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⒋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⒍交通运输工具;⒎法律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债权出质是债权转移吗

    《民法典》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由此可见,证券债权质押以向质权人移交权利凭证的占有作为公示方式。,普通债权一般不具备特定的权利凭证,无法以权利凭证的交付作为公示方式,但《民法典》亦未规定普通债权质押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不能以双方未交付权利凭证或登记作为普通债权质押不生效的理由,但质权人为保证自已质权的安全,应当在质押合同中约定设质人交付债权证明文件的义务,质权人可通过对债权证明文件的审查来控制风险。

  • 合同债权质押有什么条件

    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债权质押在哪里办登记

    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则规定,一般债权质权的设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国《民法典》也要求采取书面形式,其第445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最高额质押登记与一般抵押登记有何不同

    最高额质押一般是说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会签订一份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意思。,基于以上区别,在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申请时,当事人有可能无法提供主债权债务合同,因为所需要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但是当事人应当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三是注册登记时,应当在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当事人提交的土地使用证以及将要发放给当事人的他项权利证明书)和土地登记簿上应当记载权利类型为最高额抵押权,并记载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以及最高额抵押期间。

  • 可以用债权作质押担保吗

    首先,从法理上讲,普通债权符合权利质押标的须具有财产内容、可让与性、适合入质三个特征。,《担保法》也并没有规定普通债权不可以质押,而民事规范属任意性规范,允许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所以,普通债权质押担保并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视为合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合同债权质押有何法律效力

    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由于出质债权之特殊性,这类措施以出质人向第三债务人及时催告为宜。,《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合同债权质押的拘束力有哪些

    因此,在不损及质权人利益时,对出质人约束应趋于缓和。,由于出质债权之特殊性,这类措施以出质人向第三债务人及时催告为宜。,《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由于出质债权之特殊性,这类措施以出质人向第三债务人及时催告为宜。,《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债务人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法律效力

    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因此,在不损及质权人利益时,对出质人约束应趋于缓和。,由于出质债权之特殊性,这类措施以出质人向第三债务人及时催告为宜。

  •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由于出质债权之特殊性,这类措施以出质人向第三债务人及时催告为宜。,《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1.在设定质押时,用于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三.用于质押的合同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 这主要表现在基于“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 合同债权质押制度的法律效应有哪些

    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合同债权作为质押标的之一般条件有哪些

    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