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安全免责的合同怎么写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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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安全免责的合同怎么写

1、签订合同责任免责条款时,可以在合同中载明免责的类型、免责的方式等内容。

2、但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免责事由括哪些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海啸等。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负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沿海城市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些发展商通过举证台风天气而主张免除逾期交房的责任,这种该主张不能成立。理由是,我国沿海地区每年都会有台风天气,虽然每次的台风天气何时发作不能预见,但每年台风天气的总数是确定的,而且是可以预测到的,由于商品楼房的建设周期长,发展商应合理地与购房方签订交付房屋的时间,而不能以台风天气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特别规定或约定。合同订立时,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当发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这些免责条款时,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3、对方有过错。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一方不仅可以免负责任,而且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责任免责条款时,可以在合同中载明免责的类型、免责的方式等内容。但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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