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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回避的事由包括哪些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刑事诉讼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657事由包括哪些

1、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诉讼代理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二、刑事诉讼回避的类型有哪些

1、自行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

2、申请回避

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3、指令回避

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需要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而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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