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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申请回避是否也可以呢

2024-06-04 02: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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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审理案件前,某些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回避。但是我国对于申请回避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开庭后申请回避是否也可以呢?申请回避的具体条件又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具体的说一说,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可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开庭后申请回避是否也可以呢

《民事诉讼法第46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埋在案件开庭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所以开庭后申请回避是可以的。

二、申请回避

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认为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规定,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自行回避:

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附带民事诉讼事人的代理人。

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司法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请回避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回避。侦查人员在回避的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当事人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均可申请回避,如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可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回避也有专门规定。关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除外。法院应在回避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应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申请回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开庭后申请回避是可以的。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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