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汇票出票
  • 出票的涵义具体是怎样的

    简言之,出票是最基本的、主要的票据行为,没有出票也就没有背书、承兑、保证等附属的票据行为。,在我国《票据法》上,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作成票据,是指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肉容并签名或盖章的行为。

  • 出票行为中有具体哪些当事人

    在签发商业汇票时,既可以出购买方签发,这时,出票人是基础关系中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人;但也可以由销售方签发,(再交购买方由其办理承兑手续后,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即可凭汇票收取款项),这时,出票人就不是基础关系中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人。,而是履行销货义务、并享有收受金钱权利的人。,在该申请人携带银行汇票到异地后,即可以凭该汇票在异地银行支取现金,这时受票人就是银行汇票的申请人,银行汇票就只起异地汇兑的作用;当然也可以在商品、服务交易中将银行汇票交付给他人,这时,受票人是基础关系中收受金钱给付权利的人。

  • 出票人与付款人有哪些异同

    出票人为企业或个人的,为商业汇票。,出票人是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他人之人,他完成出票行为后即成为本票的付款人,承担见票付款或定期付款的义务。,银行签发的见票即付不记名本票,可以代替现金流通,因此,各国对签发银行本票均有一定的限制。

  • 汇票出票是如何定义的

    从法律实质上说,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以指示委托付款人向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数额金钱为目的的一种票据行为。,” 说明了汇票出票的法律性质(属性)。,在票据业务实践中,一般汇票都是已经印制好的,所以,“作成”也就只是出票人填写相关的内容并签名。

  • 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什么事项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上填明"现金"字样。,在有些情况下,多余款项往往长时间得不到清算从而给购货单位带来不便和损失。,而使用银行汇票结算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单位持银行汇票购货,凡在汇票的汇款金额之内的,可根据实际采购金额办理支付,多余款项将由银行自动退回。

  • 银行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哪些

    据此条文,就可以否决观点2中认为出票人是申请签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之表述。,如果按《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把银行汇票认定为自付证券(某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便是如此表述),银行汇票的签发银行既是出票人,又是付款人,二者合二为一,实际上是没有单独的付款人(同银行本票);但如果按《票据法》的规定,把银行汇票认定为委托付款证券,出票人和付款人虽然从形式上来看,都是同一银行,但从法理而言,相当于出票银行委托自己付款,出票人与付款人便缺一不可。,因此个人觉得还是应该按照《票据法》中对于汇票的表述来进行理解和讲授。

  •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第六十条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

    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大致有: 1,出票人不同,前者的出票人是银行,后者的出票人是不特定的. 2,前者是付款人先把钱存入了银行,付款人存入多少银行就支付多少.后者是即使付款人存入的钱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额,银行也会先对收款人足额支付,再向付款人追偿. 3,承兑期限不同. 而在实际流通过程中,相比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对于企业而言还有以下几个好处: 1、信用好,承兑性强。,如若您有其它的法律问题,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银行汇票背书是什么

    正常情况下,付款人予以承诺,表明对该汇票作出承兑表示。,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持票人应当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因此对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不得再行背书转让。

  • 外汇管制的对象是什么

    截至1991年,这一类型国家有20多个,主要是工业发达国家和石油输出国。,对物的管制主要涉及到国际支付手段如货币、铸币、黄金、有价证券和票据等。,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