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

2024-05-0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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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规定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违法吗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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