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公证具体流程是什么

2024-07-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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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财产公证具体流程是什么

婚后财产公证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公证程序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离婚后房产怎样分配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三)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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