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婚前财产的归属

2024-09-1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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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判定婚前财产归属

1、婚前财产一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

2、下列财产为夫妻-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对于夫妻的婚前财产,一般是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这部分财产其实都不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而在离婚的时候,若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这部分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往往会按照夫妻共有的财产来对待处理,由离婚夫妻协商分配,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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