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子女购房父母未明确出资性质时赠与还是借款如何认定

2024-07-1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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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子女购房父母未明确出资性质时赠与还是借款如何认定

父母没有义务给子女买房,如果未明确一般按照赠与性质处理。

这时法院应该向双方调查父母为何把钱给子女,如果是子女主动提出买房差钱,即使父母碍于情面没有明说是借或者送,这笔钱是借款的可能性更大,而如果是父母主动提出给子女,那么赠与的可能性就比较高。

取得钱的一方举证责任更大。“父母拿不出借条不意味着这笔钱就不是借的,按照常理,我的钱到你那里去,只要我不说是送的,性质上一般就是借的,家庭关系并不足以导致这种情况发生变化,法律上应该遵从同一种标准。”

这类案件一般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会更高。“亲人之间的借贷关系相对来说可信度很低。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离婚或离婚后,由于两个被告一方是姻亲一方是血亲,因此证人证言和叙述的真实性比较低。”

一般情况下财物是不可能送的,应当谨慎认定,但是,具体到父母和儿女的资金往来,赠与的可能性还是比借款的可能性高,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父母给子女买房出资,是属于赠与还是属于借款的相关问题的举例描述,父母给自己买东西是人之常情,但不能得出结论认为父母给子女买的东西一定就是赠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分类为您需要咨询,请致电在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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