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材料

2024-03-07 22:43
admin

一、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以下材料: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离婚证、户口本等。

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迁移证。

接收地派出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户口迁出没地方落户怎么办

1、一个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二是把户口和前妻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如果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在当地,没办法自己当户主的,而且又没有单位可以挂靠的,只能让派出所代管,成为代管户,代管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到户口本之类的东西时,就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三个月有效。

三、离婚了无房怎么立户?

离婚了无房立户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申请立户的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