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想离婚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2024-03-07 22:43
admin

一、感情破裂想离婚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破裂且没有调解余地的法院可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感情破裂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协议离婚

1、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

2、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4、对子女和财产、债务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三、双方都同意离婚还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吗?

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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