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过世父母的子女如何继承

2024-05-0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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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过世父母的子女如何继承

土地使用证过世父母的子女的继承:首先看父母生前是否留下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理;父母有遗赠扶养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上述文件均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理,继承开始后,由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子女继承房产,若是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若是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皆可以继承房产,此时父母和配偶应当首先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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