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否有法定保质期

2024-05-3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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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揽合同是否有法定保质期

民法典承揽合同有效期,一般是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承揽合同是否需要书面合同

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承揽合同有效期,一般是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约定的。合同的成立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受国家法律所保护的。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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