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护权 正文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谁

2024-07-07 02:00
admin

一、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谁

1、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包括:具有监护资格的其他监护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托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监护人能有几个

监护人能是一人,也能是数人。

法律上规定,虽然担任监护人的人员有顺序之分,但同一顺序中担任监护人的,并无人数限制,一人或数人均可。

一般而言,监护人的顺序为对未成年人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对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的顺序来确定监护人。除此之外,监护人还能由父母或者相关的政府机关进行指定,也可以由除父母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来协议确定。在没有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时,甚至可以由单位来担任监护人。在确定监护人的时候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且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