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民法典承揽合同是否需要书面合同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的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是什么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二、工程价款支付应注意的问题1、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到承包方指定的账户时,在每次打款时应该留有票据,在留有票据的情况下,一但出现问题可以根据票据取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民法典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违约责任是什么

    民法典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民法典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违约责任是什么民法典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要承担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等的义务。,关于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承发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对于因为发包人违约而延误的工期,应当相应顺延。

  • 民法典的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是什么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人依据无效合同组织施工并完成工程,且验收合格后,应获得与付出劳动相符的劳务报酬。,而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 民法典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所谓建筑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各类人造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隧道、广告牌、电线杆等。,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承担侵权责任,能证明不存在质量原因除外。

  • 民法典的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有哪些

    二、发包人的义务都有哪些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

  • 民法典分包合同约定免责条款有效吗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民法典中工程合同发包违约有哪些责任

    (2) 按甲乙双方隶属关系的不同,承发包方式可分为内包和外包两种。,(4) 按包工层次的不同,承发包方式还可以分为总包和分包。,如果关于上述问题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到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解答您的疑惑。

  • 分包单位给总包提供什么资料

    分包单位给总包提供什么资料, 一、分包单位给总包提供什么资料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现场负责人证书、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分包单位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给总包提供材料,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实施分包活动了,双方一般都是会签订合同,一旦产生工程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民法典个人签的施工承包合同有效吗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但如果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方可以主张工程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工程出现事故总包和分包怎么划分责任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质量关系总包方应负责施工资料汇集工作,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有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分包方应主动向总包方移交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 民法典违法分包属于侵权行为吗

    《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二、什么是建设工程分包所谓的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 施工安全事故如何判断等级

    二、发生安全事故怎么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同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民法典分包合同中的免责声明有效吗

    民法典分包合同中的免责声明有效吗, 一、民法典分包合同中的免责声明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分包合同约定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 建筑类合同质保期为多长时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2024承包人违约是否赔偿二次施工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承包人违约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承包人违约赔偿的标准需要以实际损失为限。

  • 工程居间合同授权人签字是否有效

    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工程居间合同授权人签字有效。

  • 建筑备案合同能否变更

    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的,如果经修复后合格的,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关于房屋漏水纠纷要怎样处理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2、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6、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 建设项目资金的支付方式有几种

    二、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1、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4、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建筑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有几种相关内容。

  • 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的吗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二、施工专业分包市场的特点是什么分包市场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其主体是特定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但注意的是:(1)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6)在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总包账户情形下,指定分包合同中还可明确约定,总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应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该部分工程款为前提条件,若指定分包人在不具备该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均视为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基础工程可以进行分包吗

    我国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由发包方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专业分包是否含材料和劳务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 农村盖房不合格没合同怎么办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通常情况下跟物业的纠纷找谁解决处理

    通常情况下跟物业的纠纷找谁解决处理, 一、通常情况下跟物业的纠纷找谁解决处理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4、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当然,为了以后顺利地继续出租房屋,出租人也可以先缴纳,再向承租人追缴,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公司解除合同有约定如何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要求定金罚则,因为,定金罚则是专门针对不履行行为而适用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工程转包追偿权纠纷法院怎么判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二、工程转包造成的伤害谁负责工程转包造成雇员人身伤害的,一般由雇主负责,但由于转包是违法行为,转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合法总分包要具备什么条件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