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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什么

2024-03-07 22:43
admin

一、公司中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什么

1、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是通过公司职工民主推选出来产生的。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是公司的监察机构,是股份公司法定的监督机构,是对董事会使监督权利的内部组织;

2、根据《公司法》、《工会法》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代表不得提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满未逾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3)担任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此外,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监事会的具体职权包括什么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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