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如果离开所在地需要报告吗

2024-04-15 02:00
admin

监视居住果离开所在地需要报告吗?

离开居住的县区的,必须事先报告,如果二次以上擅自离开的,属于违反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执行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636

监视居住,公安机构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构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首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内容已经阅读完了,提醒大家,委托律师一定要慎重,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几点,熟记:

1、首先,你要先审核律师是否有资质。

2、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写清楚,特别是律师费用这一块

3、明确授权。

4、慎重付款。

希望对于这一块还是要多注意的,不能过于盲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