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是什么情形

2024-08-2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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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暂予监外执行是什么情形

1、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款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是否计入刑期

1、会计算进入刑期内。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

2、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3、发生这些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只要有两种,1、适用保外就医对社会有危险的罪犯。2、自伤自残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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