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属于监外执行吗

2024-09-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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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释于监外执行

假释不属于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执法机关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减刑假释是针对犯罪分子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的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

2、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已经执行10年以上的刑期。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体现刑罚的严肃性,才能通过教育改造使犯罪分子不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从善,释放出狱后不会重操旧业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也就是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种条件,都不能适用假释。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监外执行是执法机关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减刑、假释是针对犯罪分子实施的,由此可知假释不属于监外执行,具体的规定如上。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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