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发回重审的的案件,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的案件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5、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6、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7、共同犯罪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异议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二、法院简易程序多长时间判决

1、民事案子是三个月,刑事案子最长是一个半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不适用简易程序。

4、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诉讼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等程序规定的限制,大大简化了审理程序。

三、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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