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民事诉讼法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哪些

2024-03-1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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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案件有哪些

1、民事诉讼,适用程序的案件如下: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除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外,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二、适用简易程序如何审判

1、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本的同时,告知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送达起诉书至开庭审判的时间,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中送达时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分别通知检察院、被告人、辩护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2、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独任审判员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然后依次宣布案由、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诉讼代理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并告知各项诉讼权利。独任审判员应当讯问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是否自愿认罪,并告知有关法律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辩护。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和辩护。审判员可以出示、宣读主要证据,并听取被告人的意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

3、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自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并自行辩护。自诉人应当出示主要证据。被告人有证据出示的,审判员应当准许。经审判员准许,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4、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但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书面辩护意见送交人民法院。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除了简单的民事案件外,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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