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卷宗包括什么材料

2024-03-1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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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简易程序理案件的卷宗包括什么材料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卷宗中应当具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笔录;

(2)答辩状或者口头答辩笔录;

(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代理讼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口头委托笔录;

(5)证据;

(6)询问当事人笔录;

(7)审理(包括调解)笔录;

(8)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

(9)送达和宣判笔录;

(10)执行况;

(11)诉讼费据;

(12)适用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审理的,有关程序适用的书面告知。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

二、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事实清楚,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辅之于相关可靠的证据。诉讼中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清楚,勿需审判人员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定事实,分清是非。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权利、义务载体明确。权利的享有人,义务的履行人清楚明确,不需要通过其他事实去综合分析判断,不需要在质证过程中耗费较大精力,而且双方当事人对谁是权利方,谁是义务方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分歧不大。

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讼争的标的、是非、责任无原则性分歧。表现为陈述基本一致或接近,不需作大量工作澄清事实、消除分歧。争议不大还应当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额不是很大。

上述三个条件在适用中互为关联,不可分割,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简单的民事案件。正确识别简单民事案件,是正确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如果适用简易程序过简、过多、过滥势必影响办案质量。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卷宗材料应当包括: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笔录;答辩状或者口头答辩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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