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安全措施被破坏,出现损害还需要赔偿吗

2024-03-12 08:45
admin

施工方安全措施被破坏,出现损害还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施工方安全措施被破坏,出现损害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