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伤残鉴定流程

2024-07-0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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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祸后伤残鉴定流程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

(1)申请人向相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申请;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之后,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2、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4 致残等级的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的划分依据见附录A。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5 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二、车祸伤残鉴定怎么做

1、车祸后当事人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2、受害人构成伤残,主张残疾赔偿金的,因为残疾的确认和参加等级的确定,是确定参加赔偿金的前提条件,必须委托司法鉴定构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反之,不存在伤残,不主张残疾赔偿金的,则无需进行鉴定。

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伤残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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