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座不系安全带罚款

2024-09-1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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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座不系安全带罚款

1、后座不系安全带会进行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也会被罚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随着2020年春节的临近,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对后排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整治,后排不系安全带可能会被罚款。

广东省自2019年12月1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旦发现乘客在高速公路上未系安全带,不管是坐在前排还是后排,均将对乘客罚款50元。在现场执法第一周,全省高速公路共有153名乘客被处罚。

江西省高速交警也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对高速大小车辆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行为进行处罚。新规指出,司机未系安全带的,将受到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车上乘客未系安全带的,将受到罚款30元处罚。

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披露,新规自12月1日起实施以来,统计共10天的数据显示,全省共查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509起,乘车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违法行为24488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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