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残时 交强险可赔偿精神损失

2024-05-12 02:00
admin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残时,交强险可赔偿精神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国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请示的复函

    ([2008]民一他字第25号复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8)皖民一他字第0019号《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国、卢*平、张*泽、六安市正宏糖果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资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进行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资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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