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2024-03-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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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在外与朋友喝酒后驾车回家,途中将行人贺某撞倒,致使贺某两处骨折,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张某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贺某无责任。下面文章中就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

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1、不应当赔偿。

2、因为酒驾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险的三个例外情形之一。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商业险是否能得到理赔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酒后驾驶在世界各国均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我国《交强险条例》以及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对其做出了禁止性规定。由于交强险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方(第三者)合法权益的最低限度保障,因此,法律在这方面强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对于商业保险来说,更多的则是侧重于市场调节和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法律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说,对于酒后驾驶这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在商业保险合同中都有免于赔偿的明确约定,这种约定既符合“不应因其违法行为而获益”的民法精神,也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够使得投保人积极进行自我约束,主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让更多潜在的交通事故得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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