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事故评残,不服鉴定结果怎么办

2024-05-10 02:00
admin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评残

1、交通事故评残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在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3、不服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二、不同意伤残鉴定结论怎么办

1、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评定结论不服,其可以选择的救济方式包括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和通过质证排除或降低伤残评定结论的证明力。

2、对当事人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结论,对方可以不认可并申请重新鉴定;双方协议或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如果有: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4)经过质证认定该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等情形,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能够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不充质证等方式解决的,不予重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但因自身的专业知识的有限,无法找出适当理由的,可以要求作出鉴定结论的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专新家出庭去质询鉴定人。通过上述手段对鉴定结论进行充分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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