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一定要本人吗

2024-03-11 09:01
admin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字一定要本人吗

1、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不一定需要本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定》第二十四条,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二、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

1、确保自身安全,如果没有受伤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安放警示标识,拍照保留证据,保护好现场。

2、交警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是10个工作日。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各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划分当事人的责任。

3、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强制执行。如负有赔偿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载明的赔偿,则求偿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6、如果有涉嫌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移交相关办案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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