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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2024-06-28 02:00
admin

一、拘不得假释情形有哪些

1、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的情形包括:

(1)、累犯得假释;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因贪污罪判处死缓,缓期执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二、假释考验期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被宣告缓刑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构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犯罪分子在假释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或者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经过考察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未发现有其他应予撤销假释的法定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就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负责考察监督的公安机关公开予以宣告。

依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贪污罪决定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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