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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完毕后能否申诉

2024-07-25 02:00
admin

一、假释毕后能否申诉

假释人员假释完毕后,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假释结束后2年人申诉,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一般不予再审立案。但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除外。

二、适用假释对象条件有哪些

1、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但对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假释执行结束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假释后2年内申诉,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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