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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内漏罪怎么罚

2024-08-04 02:00
admin

一、假释内漏罪怎么罚

假释期间发现假释人员有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当事人进行收押,对漏罪进行审理判决后,进行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是管制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犯罪嫌疑人假释条件

犯罪嫌疑人不能够假释,因为犯罪嫌疑人并未受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因而罪名还未确定,也可能无罪,而且假释必须要服刑人员才能够申请。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对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3、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4、对罪犯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5、罪犯减刑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时间间隔。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对漏罪进行判决后,对犯罪分子数罪并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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