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如何快速申请人身保护令

2024-05-1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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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暴力如何快速申请人身保护令

1、家庭暴力受害者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二、人身保护令包含的内容

1、禁止被申请人(通常指加害方)殴打、威胁申请人(通常指受害方)或者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综上所述,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常进行而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不仅可以在诉讼中提出,还可以在诉前提出,尤其是可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将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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