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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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合同通知是否必须是书面形式

1、解除合同的通知不必须是书面形式。

2、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包括但不限定于书面形式,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必须通知本人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

2、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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