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提出续订合同意向也有经济补偿吗?

2024-05-2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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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未提出续订合同意向也有经济补偿吗?

员工不续签合同,一般是没有补偿,除非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员工支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遇到劳动合同纠纷律师有什么用?

一是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业性强。这里的专业性强包括劳动法知识的专业性强和仲裁诉讼实践经验的专业性强两个方面。这是不可分割的内容。要真正熟悉这一专业并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决非几日之功;

二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抗性强。这种对抗性是针锋相对的,对抗的结果是孰胜孰败的问题,而这种对抗性都是靠人进行的,如果对抗双方中的一方是专业律师,另一方是外行,显然力量对比不平衡,外行很可能会因此吃亏;

三是对纠纷的评估预测和证据的收集运用在专业律师的协助、指导和参与下才能更加准确、有效。

三、劳动合同不续签提前多久通知?

劳动合同不续约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针对是否续签达成一致意见。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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