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哪些情况

2024-06-1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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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哪些情况

1、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除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来;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怎样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协商解除时,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自身的过错,致使劳动合同被解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劳动者主动辞职时,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时,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放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时,对放弃部分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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