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2024-08-1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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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1、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者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限制是多少

1、数额封顶,针对上述高收入人群,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倍,而非劳动者本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

2、 年限封顶(注意这个限制只针对高收入人群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的),针对上述高收人人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即如果劳动者 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3、从有关规定了解到,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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