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024-03-07 22:44
admin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员工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如果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主张经济补偿: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效力包括:

1、一般效力,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

2、法律强制力,劳动合同一经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时及以后双方当事人的附随义务包括: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证明又称离职证明书。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未完成工作移交的,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手续,因为用人单位的该项义务为强制性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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