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是不是需移交劳动局

2024-04-10 16:45
admin

一、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是不是需移交劳动局

1、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是可以移交到劳动局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二、待岗多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长期待岗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员工长期待岗的这种状态也是公司的原因造成的,基本上就是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在员工待岗或者企业破产闭的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3、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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