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2024-06-04 02:00
admin

一、解除劳动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1)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都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动者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3)进行工作交接。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需要将工作交接给公司或者相关对接人。

(4)离职并结算工资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