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哪些

2024-06-1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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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明有哪些

1、原单位需要依法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员工辞职或被辞退后,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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