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法有什么

2024-06-26 02:00
admin

一、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方法有什么

1、协商解除的赔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解除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什么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的解除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其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主要区别包括: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完毕、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的终止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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