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4-07-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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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同解除月是否还是在职员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解除后当月是否为在职员工,需要依该员工的考勤而定,若该月依然存在正常考勤的工作日,则正常考勤的天数应算作为在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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